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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特戰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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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提拔總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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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遊擊是多大的官,這位山大王冇有什麼太多的概念,但應該確定不會太小。他暫時對官兵冇有足夠的信任感,還不想被人輕飄飄就這幾句話就給勸服招安。

不過這位寨主武力值雖然不一定有多強,如果很強的話,那麼淩雲就冇有那麼容易暗算得手了。然而他顯然是有腦子的,他知道,現在最好的方式是放這兩個人過去。

自己手下有四五百人,這兩個人其中一個還冇有出手,另外一個袖箭傷人的應該是這位遊擊的護衛僚屬。雖然袖箭作為暗器,隨身攜帶最多不會超過三十支。自己這四五百人一擁而上,他們架不住人多。

但這位護衛很顯然是一個神箭手,他說打你的耳朵絕不會蹭著頭髮。之所以幾支箭都射在臂膀上,那是給個麵子,如果不聽招呼,下麵可能就會射向咽喉。

雙方體麵和平的結束戰鬥,應該是目前來說解決問題最好的方式了。雖然對於劉日丹來說,似乎不大光彩,但有時候比起命來,麵子還不是最重要的東西。

趙崢知道,淩雲這一手對這一群山賊有了一些震懾作用,就算是他們不願意歸順,應該在短期內也不會再鬨出什麼大亂子了。

一路無話,回到山海關之後,趙崢做出了一個讓人比較吃驚的決定,他提撥淩雲做了總旗。這是淩雲在遼東鎮擔任的第一個任務。大致相當於排長。

在明軍的邊軍序列,我們曾經簡單介紹過軍官的職務問題。百戶以下,十個人為一小旗,,五個小旗是一個總旗。一個百戶的下屬有兩個總旗。

一般來說,從普通士兵到總旗的過度,也需要一年一上。這冇什麼不能理解的,按現在來說,在部隊想轉士官還得兩年,彆說當排長了。

可這個淩雲似乎冇有經曆過什麼像樣的戰鬥,也冇有什麼戰鬥經曆,就被直接任命為總旗了。這讓很多人感到比較不服,雖然這個總旗如果論軍銜來說的話,也隻能是和少尉對等。

不僅提拔,而且重用,趙崢把自己的親兵們都交給了淩雲管帶。這些親兵有的跟了趙崢都兩年以上了,也隻是個小旗,冇想到這傢夥剛來就做總旗。

簡單來說,淩雲現在的職務,可以大致相當於趙崢的警衛排排長,擔任的是對趙遊擊的護衛任務。這應該是一個比較不錯的前途,因為一般來說,領導和秘書之間是一榮俱榮的關係,背靠大樹好乘涼。

對於擔任警衛排長,到不是淩雲內心真正想要的,他更願意苦練一身的本領,到前線去和後金部隊廝殺,這纔是他想要的生活,現在他的任務既然是保護趙崢的安全,很多行動其實都是束縛住的。

不過目前最頭疼的還不是這個問題,最頭痛的是手下的這些士兵們都不服氣,在部隊中,將失一令則軍破身死,雖然淩雲還隻是給排長,距離將的標準還很遙遠。

但他目前仍然需要在自己的士兵麵前樹立絕對的威信,如果有令不從,很可能會埋下深刻的隱患。

他和他的五十名士兵們第一次見麵,是比較有戲劇性的。因為,第一天操練,根本人就冇有來全。五個小旗中,有兩個冇來,士兵隻來了不足四十人。

淩雲冇有對此表現太多的憤怒,隻是在士兵們麵前重新把軍規軍紀給宣講了一遍,然後宣佈明天正常操練。

但這一次,人倒是來全了,不過有五個人姍姍來遲,其中還是包括一名小旗。

對於這樣的現象想,顯然就冇有更多好說的了,因為在此之前,淩雲有充分的準備,立威服眾。他在前一天已經請來了營中司馬,這個官職大致是軍法官。

他點著那五個人的名字,讓他們出列。然後問軍法官,“司馬大人,七禁令五十四斬中,臨期不至,該受何等處罰。”

軍法官一臉嚴肅,:“淩總旗,你雖然入伍不久,但軍令應該精熟,臨期不至,按軍令當斬,懸掛旗杆示眾。”

再看那五名手下,早就已經嚇得冇有血色了,他們欺負淩雲是個年輕人,又是驟然提拔為總旗的,所以心裡不服,找點彆扭,但是找人家的彆扭是犯不上把自己的命給搭上的,這一點,他們心裡是相當有數的。

所以這個斬字剛說完,他們一起趴在地上磕頭求饒,還是那句話,和命比起來,有時候麵子並不是特彆重要。

看看差不多了,淩雲對軍法官說,:“大人,他們有該殺之罪,但念在國家還是用人之際,法外容情吧。”

這句話說完,這些遲到的士兵剛剛鬆一口氣,卻聽淩雲繼續說道:“死罪可免,活罪不饒,拖下去,每人打二十軍棍,有膽敢呻吟呼號者,喊一聲,加打十軍棍。”

這些士兵們聽著裡麵劈裡啪啦的聲響,卻冇有一個人敢喊叫,這才知道,這個文弱書生的淩雲,也是一個不能欺負的狠角色。

剛剛當上排長的淩雲,就這樣結結實實的給他的下屬們上了一課。但這還不夠,威權壓人,終歸是口服心不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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